虛擬主機租用同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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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租用服務同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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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申購「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租用服務,為維護您權益,
請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後,再依序完成申請。
這些約定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
租用服務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及「馬克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權益,若您同意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
」租用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本同意書,並同意遵守以下所有同意書之規範。
本條款最新修訂日為西元2007年7月版。
指:使用者完成申購日。
2.本服務係提供主機及儲存設備,為使用者提供電子資料型式之內容遞送、收取
、儲存等服務。經由本服務所寄送或表達的觀點、言論、資訊、資料與建議等
內容,僅屬於使用者本身的意見及行為,如使用者之行為或言論涉及違反法令
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者,概由使用者自負全責,與本公司無關;若因此致本公
司受第三人、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追訴法律責任或行政處罰時,使用者需賠償
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3.本服務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使用者各項網路資訊服務。使用者必須自行配備上
網所需的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的費用及電話費用。
4.本服務係由網際網路透過不同網路連接使用,本公司不保證使用者自網路上擷
取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亦不保證使用者與本公司間資料傳輸速率,使用者
如因前述事由或而發生直接或間接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5.使用者同意於申請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如登錄之資料事
後有所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若未即時更新而未取得重要訊息資訊概
由使用者自行負責。當使用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有填寫不實,或有任何誤導之
嫌等行為且涉及違反法令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者,本公司保留隨時終止使用者
行使各項服務資格之權利,使用者所預繳的費用不得辦理退費、折換現金或任
何補償。
6.基於本公司提供各項服務之需要,本公司將以定期或不定期之E-MAIL或於本公
司網站www.mkhost.net公告等方式,與使用者聯繫,其內容包括:系統公告之訊
息、服務之變更及其他服務項目、活動公告等。
申請、繳費、退費、異動
Mail」申請/續用之租用服務費用於本公司規定之繳費期限內完成給付相關程;
如逾期未繳或拒絕繳納或退貨,本公司有權經e-mail通知後主動中止使用者所
有服務,所衍生之損失概由使用者自行負擔。使用者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
何補償或賠償。
本公司同意使用者於起算日後7天內可以無條件申請退貨,但加購/續用本
服務不在此限,亦不包括退還使用者所註冊申請或續用的網址費用。使用者須
先以基本資料所填的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終止本服務,再以書面完成退貨程序
,上述之退貨程序需在起算日後120小時內完成。若超過起算日後120小時,使
用者同意所預繳之費用概不退費至租用合約終止。使用者因任何退費或終止承
租本公司服務,本公司若有贈送使用者之優惠服務須一併終止,使用者亦不得
要求本公司折換現金或任何補償。
同意本條款規定之退費辦法辦理退費,僅退回所預繳的年費費用,但不包括設
定費用的退還。退費金額的計算是使用者已支付本公司款項扣除服務起算日至
服務公告終止日後的餘款,並支付餘款總額10%手續費(若手續費不足50元,以
50元計)。若使用者是參加本公司舉辦優惠方案申請本服務時,本公司保留退費
申請的核可權利。
以每一次更改一個帳號/網域名稱為原則,新帳號需符合申請原則且本公司將酌
收設定費用。
服務之暫停或中斷
。使用者瞭解並深知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及不安全性將願意承擔因購買及使用本
服務之風險,本公司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暫停或中斷提供「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租用服務,
使用者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1) 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
(2) 因需要而對系統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3) 因本公司之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導致服
務全部或部份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
、或不能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時,其所衍生之損失。
(4)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資料傳輸中斷。
(5) 系統遭第三人非法侵入篡改或變造資料等。
(6) 因使用者違反相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而致本服務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
。
2.因本公司之因素導致使用者連續72小時以上無法正常連線使用時,本公司將提
供本公司所發行之優惠券以資補償。本公司因需要而對系統設備進行必要之保
養及施工時,應提前以E-MAIL方式或於本公司網站www.mkhost.net告知使用者,
若因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則不另行通知。
但當資料因系統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或毀損,本公司應善盡恢復之責,
若無法恢復,本公司將免費延長用戶一個月之使用期間,除此之外本公司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包括因為自本公司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公司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使用
者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情事。
2.使用者同意使用本公司服務不從事非法交易,不寄發垃圾信件,及不侵害他人
營業秘密、商標、著作權、專利權、不從事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及不從
事其他侵權行為;不冒用他人名義或不散播不實消息;或不散布色情、猥褻或
其他違反善良風俗之言論或資訊;或不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或不從事任何違
反中華民國法律法令規定之行為、其他經本公司判定為濫用本網站站資源。若
經本公司發現使用者有從事上述事宜者,將不予另行通知,立即暫停使用者所
有服務,使用者預繳的費用不得辦理退費、折換現金或任何補償。其涉有不法
交易者,除應由交易當事人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公司將主動配合相關主管機關
調查處理。
3.使用者有妥善保管在本公司網站之帳號與密碼之義務,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
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使用者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
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有損失應由使用者負責。
若使用者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
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或自行更換密碼。
4.本公司提供各項服務之功能,其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使用者僅得
自行於本服務之範圍內使用,如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情形,本公
司逕行終止租用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5.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為租用業務,當使用者提出減少租用網頁空間/信箱容量
及信箱數量等資料異動時,由於本公司需將原存放於主機空間容量之資料刪減
,故使用者應先行將該電子資料下載或備分,如使用者未自行下載或備分電子
資料,因此所生之損害,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6.本公司不介入「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租用服務之使用者與管理權
限者間之任何事務,如有使用上之爭議,由使用者與管理者自行協商。因使用
上之關係而導致之損失,由使用者自行負責,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隱私權保護
用者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使用者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
保護之個人資料:
(1) 應法院傳票、法庭命令或法律定程序之要求。
(2) 使用者違反本服務條款,而需停權公告。
2.使用者經由「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租用服務所製作或傳輸之網頁
或電子郵件,均為使用者之個人行為,除下列情況外,本公司事先既不審閱其
內容、亦不對外提供或揭露其內容:
(1) 應法院傳票、法庭命令或法律定程序之要求。
(2) 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提出合理可信之證明,主張該等電子郵件涉及侵害其名
譽、隱私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時。
其他條款
公司將處予以停權處分並公告之,相關停權規定以本公司網站公告為主。
2.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虛擬主機/網頁空間/電子信箱/」租用服務使用規範之
權利,於修改使用規範時,將於首頁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行個別發函通知。
如果使用者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立即終止使用「網頁空間/電子信/Group
Mail」租用服務,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終止本服務,本公司於收到
使用者通知書之日起,照原購買價格依剩餘天數比例退還價款。如使用者繼續
使用,則視為使用者已同意並接受本規範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約束。
3.使用者與本公司有關本服務所引起爭議或訴訟時,其法律管轄以本公司營業地
址所在之地方法院為之。
「網頁空間」租用服務特別條款
予之目錄下。使用者對存放之資料資訊同意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使用者存放之
資料資訊如有違法情形,本公司有權予以刪除,使用者不得異議。
2.網頁空間上傳或下載所支援的程式依本公司網站公告之。
「電子郵件信箱」租用服務特別條款
2.本公司將維持本服務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但使用者自備設備者,應自行檢修
及定期自行下載電子郵件資料。
3.使用者經由本服務所接收之所有電子郵件及其相關資料,均為使用者與各該電
子郵件寄件人間之個人通訊,如該電子郵件之傳輸或其內容涉及不法或侵權時
,使用者同意,對於該等不法或侵權,應由各該電子郵件寄件人自行負責,使
用者並應自行向各該電子郵件寄件人主張其權利。
4.為保持系統各項功能正常運作及保障所有使用者的權利,使用者同意遵守下列
各項規定:
(1) 禁止發送任何未經收件人同意之電子郵件。
(2) 禁止發送大量其他電子信息以免造成本公司系統障礙。